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全国首个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专项项目。该项目旨在精准对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的形式提升养老服务可及性与质量,将于2025年7月起在7个试点地区率先实施,2025年底前完成全国推广落地,为千万失能老人家庭带来民生福祉。
此次试点范围涵盖浙江、山东两个省份,以及重庆、辽宁沈阳、安徽滁州、江西新余、四川成都五个省市,形成“两省五市”的试点布局。《通知》明确,各试点地区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期间将重点探索补贴发放流程、服务监管模式、资金结算机制等关键环节的有效路径,为全国推广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续,国家相关部门将根据试点地区的实施成效、群众反馈等情况,进一步优化政策细则,确保2025年底前在全国其他省份顺利推开,实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补贴覆盖的全面落地。
在申请流程与补贴发放方面,《通知》严格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估、精准发放”的原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民政通”线上平台注册申请,也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等线下渠道获取申请指导。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组织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请人的失能程度进行严格评估,评估合格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将按月获得电子消费补贴券。
值得关注的是,补贴消费券可灵活用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及机构养老等多种服务场景,包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精神慰藉等核心养老服务。同时,为保障服务供给质量,《通知》明确,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专业康复机构等主体,可凭服务记录按相关程序申请结算资金,这一机制将有效调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参与积极性,拓宽服务供给渠道。
为守护资金使用安全、提升服务质量,《通知》对各地提出多项监管要求。一方面,各地需结合本地养老服务发展实际,细化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划定资金使用的底线红线,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精准滴灌;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老年人能力评估数据的审核把关,规范评估流程、提升评估人员专业素养,保障评估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同时优化评估效率,减少老年人等待时间。
在服务质量监管层面,《通知》要求各地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核查机制,通过平台数据监测、实地抽查、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动态监管。重点防范和打击虚假服务、以次充好、“先涨价后抵扣”等损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对违规机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信用黑名单,切实保障失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补贴项目的实施,是国家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聚焦特殊困难老年群体需求的重要举措。据统计,我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数量已达数千万,该群体养老服务需求迫切但支付能力相对不足。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发放,将有效减轻失能老人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引导社会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集聚,推动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目前,各试点地区已启动政策落地筹备工作,包括评估机构遴选、平台系统调试、宣传推广等,确保项目于7月顺利启动运行。
此外,结合此次补贴项目实施,多地同步开展优质养老机构推荐活动,目前已有3家养老院推出专项优惠政策,5家机构入选当地养老服务质量排行榜,为失能老年人选择靠谱服务提供了参考。后续,相关部门还将持续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等资源深度融合,让失能老年人享受到更有品质、更有温度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