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四部门联合发布《老年护理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聚焦老年护理刚需,明确到2027年实现老年护理资源扩容、服务体系完善、从业人员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的核心目标,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这一举措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具体落地,当前我国老年护理需求已进入刚性增长阶段——截至2024年底,60岁及以上人口达3.1亿,占总人口22%,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医疗护理需求尤为迫切。
在机构护理资源配置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分层推进策略。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需按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配齐老年护理力量;同时优先盘活存量资源,支持一级、二级医院强化老年护理功能。社会力量被重点引导参与,鼓励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等重点城市至少建成1所规模化、连锁化护理院(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同步推进设置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则需结合居民需求,增设老年护理床位,筑牢基层服务阵地。
为破解服务供给与需求脱节问题,《行动方案》着力推动老年护理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依托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构建纵向一体化护理联动模式,形成覆盖疾病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安宁疗护的全链条服务体系。二级及以上医院需选派高年资或老年护理专业护士,通过驻点帮扶、组建联合团队、参与家庭医生团队等方式赋能基层;鼓励退休中级及以上职称护士通过技术输出、人员培训等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到2027年底,力争9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现二级及以上医院中高级职称护士定期派驻。
信息化手段成为提升服务可及性的重要支撑。《行动方案》明确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覆盖面,依托信息技术推动护士上门为失能失智、高龄、残疾等居家老年患者提供专业护理。同时鼓励人工智能在老年护理、健康管理领域应用,支持基层机构设置日间护理中心、社区嵌入型机构、家庭病床等,提供多层次差异化服务。符合条件的基层机构可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探索家庭医生参与失能等级评估,推动评估标准衔接,家庭医生团队护士可在条件具备地区为签约老年人提供上门护理。
人才培养与质量监管同步强化。《行动方案》要求到2027年,辖区内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参与率达95%以上。医疗机构需针对老年患者特点,提供医疗护理、综合评估、健康指导、心理慰藉等服务,积极推行住院患者免陪照护。医联体内需实现老年患者电子病历、健康档案互通共享,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重点监测院内压力性损伤、非计划拔管、误吸、跌倒、走失等关键指标,强化质量控制与行为监管,保障老年护理服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