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深入开展2025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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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养甄选 · 关注 发布于 政策法规 · 2025-08-25 13:33:34
河北省:关于深入开展2025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25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按照《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25〕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开展全省“敬老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加强对老年人关爱帮扶,扎实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切实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

二、活动主题

弘扬孝亲敬老美德 共建老年友好社会

三、活动时间

2025年10月10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持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大讲堂、老年阅读等主题活动,鼓励各地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孝亲敬老传统文化教育,将孝亲敬老文化融入积极健康、富有价值内涵的民俗文化活动中,大力宣传新时代孝亲敬老文化。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观看反映孝亲敬老文化的专题片、影视剧、舞台艺术、美术作品、公益广告、网络文艺作品等展览展示、展演展播。广泛宣传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开设“敬老月”活动专题、专栏、专版、专刊,在全省掀起孝亲敬老宣传热潮。

(二)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老年人活动。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依托“探访关爱”等基本养老服务项目,重点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送温暖、解难事、办实事。积极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组织开展互助养老服务。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开展“寸草心爱老敬老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数字助老主题活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涉老社会组织等开展老年人数字技能培训,帮助老年人提高数字素养,更好融入数字生活。继续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以经典影视内容持续扩大老年文化服务供给。

(三)开展老年用品和服务项目宣传推广活动。鼓励养老机构向居家和社区延伸服务,鼓励社区和家政、互联网平台等提供老年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优惠体验服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敬老月”期间推出老年健康、旅居康养、康复辅具等高质量老年用品和服务项目,开展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环境建设宣传。持续推进适老化改造,推进老年人住宅适老功能改造和生活辅助设施更新。鼓励增开银发旅游专列,提供线路多样、主题丰富、服务全面的银发旅游列车产品。鼓励各地组织商家开展孝亲敬老购物节活动,设置适老产品专区、子女推荐区等,鼓励提供孝心优惠政策。加强与“养老服务消费季”活动衔接,支持各地在“敬老月”期间依规举办各类养老服务领域博览会、展销会,搭建供需对接合作服务平台。

(四)开展老年人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痴呆防治促进和听力健康等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举办“燕赵健康大讲堂—医说慢病·健康同行”名医访谈讲座,普及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伤害预防、应急救助、心理健康、生命教育等健康知识,引导老年人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加强老年人体重管理。积极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

(五)开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活动。充分发挥各地老年大学、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举办“九九重阳”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开展门球、投壶、象棋等适合老年人比赛项目。开展“科学运动 健康体重”、体育“三下乡”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等活动,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传统运动项目。将老年残疾人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整体安排,推进残康融合,推出更多适合老年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方法和活动。鼓励各地在“重阳节”当天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老年大学,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举办河北省老年风采展示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持续实施新时代“银龄行动”,积极开展“冀学银龄”主题活动,指导各地积极培育选树“银龄行动”典型案例,在“敬老月”期间进行展示,鼓励引导更多老年人和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志愿服务。

(六)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护航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畅通老年人依法维权渠道,指导律师、公证行业为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防骗宣传教育,切实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发布涉老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提高老年人法治素养。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宣传力度,促进老年人对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政策的熟悉理解。开展“护航维权 乐享晚年”普及老年消费知识宣传和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等活动,持续整治违法广告、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涉老侵权乱象。加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开展“点亮燕赵地图 谱写消保宏篇”常态化金融教育宣传活动,引导金融机构采用多种方式普及相关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老龄工作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加强对本地区“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每个县(市、区、旗)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的要求落实到位。各级老龄办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行业的优势,整合资源,凝聚力量,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主题活动。

(二)扩大社会影响。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挥作用,参与各项为老服务。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让广大老年人可感、可知、可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各市(含定州、辛集、雄安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并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报送河北省老龄办(邮箱:hblnrqy@hebmail.gov.cn)。

河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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