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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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养甄选 · 关注 发布于 政策法规 · 2024-09-07 15:32:02
国家卫健委: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卫财务发〔202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爱卫办、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体育行政部门、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

建设健康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健康中国建设在农村地区的具体实践,是实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与农村居民需求还存在不小差距,健康环境亟待改善,健康生活方式尚需进一步普及。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现就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节选与“养老”相关内容。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强化和拓展县域医疗卫生体系服务功能;进一步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布局,推进远程医疗向乡村覆盖,建立远程影像、心电、会诊等中心;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稳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着力提升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合理保障待遇水平,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城市支援健康乡村建设机制;创造条件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四)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强化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扩大受益人群覆盖面。加强预防接种服务,积极推进遏制微生物耐药。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防控服务,促进健康孕育。鼓励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提高科学育儿能力。深入实施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巩固完善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建立联系,定期上门对接,加强卫生保健指导。推动落实《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将儿童青少年肥胖纳入特定健康问题哨点监测项目重点监测内容。推动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实施方案》,建立视力健康档案,有重点地开展近视干预活动。组织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营养改善、痴呆防治、心理关爱和听力健康促进5项行动。鼓励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以及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开展针对性健康服务。

(七)因地制宜发展乡村健康产业。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围绕乡村旅游、中草药种植加工等,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发展乡村健康产业。开展乡村旅游餐饮提升行动,带动提升乡村居民在食品卫生、营养健康、饮食烹饪等方面知识、技术的普及,促进形成与当地气候、物产、文化、风俗等相适应的,特色鲜明、科学合理、卫生健康的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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