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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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编辑 · 关注 发布于 政策法规 · 2024-05-28 12:45:28
西安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辽西民发〔2021〕6号

西安区民政局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报告

   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有序。

严格按照《中共西安区委办公室 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辽源市西安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辽西办发[2019]21号)方案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设立社会福利和基层政权科和社会事务综合科等两个内设机构,配备行政编制6名,没有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机关、事业单位及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情况发生,未出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或干预下级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职数配备的文件;不存在超设机构、超编进人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的现象;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都是已经编办办理核编手续的在编在岗人员;能够按规定要求认真、及时、准确报送机构编制统计信息。按照上级要求及部门实际情况,先后多次调整权责清单,截至目前权责清单共有51项,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强制3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已上传公示。

我局能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觉悟。没有以部门制定的行业建设标准为依据,擅自干预下级部门机构设置、编制核定等情况,也无以口头打招呼形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和擅自增挂机构牌子,提高机构规格的情况发生。严格按照职能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严格按照人员编制规定配备和调整干部,没有发生违反编制规定的问题。

在街道改革工作中,按照区委区政府中共西安区委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西安区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西发[2020]1号),以及区委编委会《中共辽源市西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组建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等事宜的通知》(辽西编发[2020]11号)的要求,区民政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分别向泰安街道、仙城街道、东山街道划转人员共3名,空编4个,同时及时妥善做好编制登记手续等相关工作。

区民政局在本年度编制管理工作中未发现涉及违纪违法行为。

在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整体趋于老化,不利于干部队伍的阶梯化发展,影响了民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民政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编制少不能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发展的需要,严重制约了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克服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困难,结合工作实际,局班子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加强上下协调,严格管理,各科室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西安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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