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长新财预指〔2021〕175号
长春高新第一实验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和省编办印发的《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全省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0〕1368号)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1〕79号)的文件要求,现下达2021年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30 万元(人数173人),专项用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执行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1 工资福利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199 其他工资性福利支出”,管理类型列“基本支出”。
请你单位要按规定标准,足额落实本级财政负担的资金,财政部门、教育和人社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支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长春新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