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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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编辑 · 关注 发布于 政策法规 · 2024-05-27 23:21:54
浑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浑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

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浑江民发〔2021〕38号

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国内部分地区连续新增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形势严峻。为加强我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现印发《浑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给你们,请各养老机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浑江区民政局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浑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

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国内部分地区连续新增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形势严峻。为加强我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白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养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白山民发[2021] 102号通知要求,我局现印发《浑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请各养老机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

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要高度重视,通过张贴告示、电话沟通、微信群发布消息等多种形式及时告知老人及家属,确保实施封闭管理的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实施封闭管理期间,不安排任何的探访活动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二、全力做好防护工作

养老机构要提前预留观察房间,取消院内集体文体娱乐活动以及集体性聚餐等活动,引导老年人尽量待在自己房间内或者分批次、有组织地在机构内活动。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老人第一时间拨打120,由定点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并启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疾控中心、民政部门等)报备。对于非独居老人应该马上移至提前预留的观察房间,由专门的护理人员在专业医疗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开展好医学观察。要定时开展消毒和体温测量工作,消毒之后要做好通风,并做好记录。

三、强化与家属的沟通协调

要做好与家属的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引导家属理性认识,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全力协助老人利用视频等信息化手段与亲朋好友进行交流联系,方便家属及时了解入住老人情况。

四、加强应急值守管理

各养老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要加强防护设施以及日常物资储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五、做好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出入院管理

养老院工作人员要强化自身防护意识,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院,进行外出采购等活动时要带好口罩,回院时要进行扫码和体温测量,做好消毒,无异常方可回院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离院,以防交叉感染。

六、疫情期间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养老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也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应急值守制度,要安排专人值班,加强防火巡查,确保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微型消防站人员在岗在位,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火巡查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何时恢复正常管理,另行通知。

联系人:宁海涛、赵耀

联系电话:0439-336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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