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养老机构:
根据吉林省民政厅下发《吉林省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方案》吉民电【2021】7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努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水平,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洮北区民政局开展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各养老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6日—12月11日
三、检查内容
1. 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 对老人及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监测情况。
3. 机构消杀、体温监测、人员进出记录情况。
4. 疫情防控预案及应急处置方案。
5. 入住老人疫苗接种情况。
6. 防疫及生活物资储备保障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这次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排查隐患。要对照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标准认真检查,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新问题、新隐患,责令限期予以整改。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把疫情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责任。各养老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新冠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疫情防范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内部疫情防控管理管理,堵塞安全管理漏洞。
附件: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台账
白城市洮北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