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全省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 养老保险教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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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编辑 · 关注 发布于 政策法规 · 2024-05-27 22:44:58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全省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 养老保险教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相关市(县)财政局:

按照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和省编办印发的《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要求,暂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2021年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人数,依据现行标准,提前下达你市(州)县(市)2022年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4778万元,专项用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地要按规定标准,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负担的资金。财政、教育和人社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及时支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对虚报人数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单位、个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全省已辞退代课教师养老保险教龄补贴省级补助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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