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面临着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如何在老年时得到养老照顾。目前,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超过2.8亿人。2023年10月20日,民政部举行了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给老年人带来了两个好消息。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1、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有权领取救助金。
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发布了一则公告,这对于失能老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喜讯。
此通知涉及策划由中央财政资助的针对经济困难残疾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活动,具体带来了哪些利好呢?
简单来说,对于经济困难且无法自理的老年人,国家将提供养老院补助金,该款项将直接转入他们的银行账户。
中央财政主要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来支持经济困难的、失去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接受集中照护服务。这些资金用于救助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收容这些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提供了适当补助。
救助对象。根据通知,暂时规定仅限于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老年人才有资格领取: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且经过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失能老人都符合这些条件。
救助额度。为了确定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费标准,在确定养老机构的基本服务成本时,各地应考虑其辖区内的情况。理论上,这个标准不应超过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
对于希望入住养老院的低收入老人,可以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咨询有关老年人能力评估申请的具体事宜。救助金的发放自申请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那个月开始,然后在下个月开始按月付款到申请人的账户。
实行这个援助制度无疑会有很多好处,尤其可以减轻低保户的照顾压力。显而易见,低保家庭的收入本来就有限。此外,他们还需要全天候照顾老年人,这要求他们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和经济资源,进一步加重了他们的负担。这类人口将入住养老院,得到养老院所提供的照顾,同时政府将为他们在养老院的费用提供补助,老年人可以在养老院接受专业的关怀,同时也能减轻低收入家庭其他成员的负担。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迎来首个国家标准
随社会进步和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强,越来越多的关注度和认同度都集中在居家养老上,这是一种更能接近生活本质的养老方式。民政部已公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实行基本规范。这是我国关于居家养老上门务的首份发布的国家标准,将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实行的条件和相关流程要求等方面提出基本指导。
设定了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需达成的标准。这些服务包含了生活照料,基本护理,健康管理,慰问关怀,精神慰抚,代为办事,以及家庭环境的适老化改造等七项,包含了主要的、专门为满足居家养老需求而设计的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是指从咨询接待、评估老年人的能力、签定服务协议、服务准备到服务执行等一系列过程要求的确定。确定了服务反馈评价方法以及对评价遇到的问题、办法反馈的要求的是服务改善和反馈。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着力解决的三个关键问题:
1、优化家庭养老服务提供,提高家庭养老服务的专业到位率。
2、对于老年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来说,他们的需求可以通过提供居家老年人服务来得到满足,从而提高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满意程度。
3、从满足需求的视角来看,推动有利于供需的良性循环,助推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首个国家标准实施以后,老年人将能享受更加便利和保障的高品质、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从而确保居家老年人更便捷、专业、整合的养老服务的获取,全方位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幸福度,助力温馨老年人感受到居家养老的获得感、幸福感及安全感不断加深。